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各地资讯

香港文艺基金分配为何相对透明?

发布时间: 2013-01-29作者: 阅读:

  2013年1月1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发布他上任以来的首份施政报告。在这份报告里,名为“资助文化艺术”的章节专门谈到港府在2013年度的文化艺术资助计划:目前,香港政府每年用于推动文化艺术的公共开支超过30亿港元,除了为主要表演艺术团提供3亿港元的经常性赞助外,也通过艺术发展局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资助、支持中小文艺团体,而这笔经费每年就超过2亿港元。成立于1995年的香港艺术发展局,是港府指定的全方位发展香港艺术的法定机构,每年名目繁多的各种资助计划一度被艺术家们戏称为“分饼仔”。要想在香港发展文化艺术,很多人会将第一桶金的来源寄希望于艺发局的资助上,当下声名在外的“进念·二十面体”、“香港话剧团”、“香港管弦乐团”都曾是艺发局的长期资助对象。拿着政府给的经费、担任着把香港建成一个充满动力和多元化文化艺术都市重任的艺发局,也不断调整各种方式以保证资助申请得到公正对待:大会代表民主选举、公开招募审批员、利益申报和第三方监督,总之艺发局不会让它摊出来的“大饼”被“无故浪费”。

  香港艺发局决策层搞民主竞选,充分尊重民意

  被戏称为“分饼”机构的香港艺发局内部构成其实并不复杂,管理机构———艺发局大会仅由27名委员组成,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3名官方人员以及不超过22名其他成员,除官方成员外其余均由行政长官委任。2007年艺发局前主席马逢国接受访问时曾强调,艺发局从成立之初就有一个首创:22名非官方成员中,最多有10名成员可以由10个指定艺术界别提名选出,按照每位委员任期不超过3年的规定,也就是说每三年艺术界就会展开一场类似于美国大选的竞选活动。而每到这个时候,平时看起来或温文尔雅、或特立独行的艺术家们,往往会为了一个当选名额争得面红耳赤,台下那些文艺界选民们,也必须好好掂量候选人的竞选政纲,珍惜手握着的一人一票的投票权。

  艺发局自成立以来,共举办过7次推选活动,每次推选过程都会分为4个阶段: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登记、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和竞选活动及投票。推选活动由民政事务处主办,投票属民选性质,由业内人士(已登记的艺术团体或个人艺术工作者)一人一票投票选出,选民不受年龄限制,被提名的候选人必须年满18岁,同时为其所参选艺术范畴的选民。在最近的一次推选活动中,由现任香港诚品书店副店长邓小桦发起的“八十后文艺青年”参选艺发局委员,以及独立电影人崔允信挑战大佬杜琪峰“电影艺术”代表资格的举动颇为引人注目。

  在邓小桦的记忆里,2010年9月17日至19日那三天,“尖沙咀街坊福利会”票站那一条逾百米的斜路至今历历在目。“选举期间看着很多选民走上来,后面有人会出声打招呼,有时是一整辆旅游巴士的人。旁边还有助选团K itty、Yentl、K obe和抽空撑场的社运朋友,大家上气不接下气地走上这条斜路为我们投票,就觉得大家都想为香港文艺发展做好多事。”邓小桦当时参选的理由很简单:“艺发局不能只成为一个派饼机构,它可以为香港文艺做的事情还可以更多”。于是身为80后的她在2010年组织“八十后文艺青年”,与蔡芷筠、叶浩麟连线,分别参选艺发局文学、艺术教育及视觉艺术委员会选举。为了获得更多选民支持,他们策划多项示威行动,发表“呼唤改变”声音;在公开论坛发表政纲,与选民交流争取支持……最后,三人连线的举动促成蔡芷筠成功当选艺术教育委员。而邓小桦也在此后担任了艺发局艺术教育顾问角色。

  同样,首次参加提名的香港著名独立电影导演崔允信也在本次选举中挑战业界大佬杜琪峰,与其共同竞争电影艺术委员资格,不过最后崔允信以369票不敌杜琪峰781票,后者仍然继续连任。即便如此,在竞争过程中,崔允信也丝毫不惧杜琪峰的地位,在竞选论坛大声阐述自己的政纲。与杜琪峰只有一句“制造机会给予年青一代发展电影及媒体艺术创作”的简单阐述相比,崔允信分为五个部分,每部分都有相应说明,阐释明显具体得多。而当年香港电台也及时报道各位候选人,邀请其于电台录音讲述相关情况,激烈程度似乎是美国大选的翻版。

  据艺发局介绍,本届委员任期将在2013年12月31日届满,新一届委员的推选即将拉开序幕。过去七次选举,似乎都伴随不少批评之声。艺发局向南都记者表示,为使今年推选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及进一步完善推选制度,他们已提前就推动选举活动安排进行了检讨,包括召开三次研究小组会议及征询十个艺术界别的意见,并就初步建议进行了公众咨询。从2012年11月13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早已展开,11月26日在湾仔街市活动中心,更邀请数十位业界及公众人士聚集,就推选活动表达意见。目前,艺发局已将收集意见向民政事务处提交。记者在这份意见书里看到,针对扩大选民资格范围、延长选民登记时间以及缩短投票期等大家关心的问题,艺发局都已提出具体改善建议供民政事务处参考。

  430名审批员可能要为150元酬金牺牲隐私

  艺发局近80%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经常资助金,其余20%来自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拨款以及利息收入等,花着香港纳税人的钱,对于每一笔资助申请的审查和核发艺发局都不敢怠慢。目前,艺发局主要推行四个主要资助计划:三年资助、一年资助、多项计划资助以及计划资助等,每个资助计划侧重点各有不同。为了将资助申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利益冲突机会降到最低,从1999年开始,艺发局就通过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艺术界别人士担任审批员,协助评审其接受的艺术资助申请。目前艺发局共有430名审批员负责协助评审艺发局各类艺术资助申请,他们主要通过艺发局定期的主动提名和登报公开征聘选出。

  据艺发局透露,每名审批员的任期约为三年。新被委任为艺发局文学艺术界别审批员的邓小桦向南都记者表示:“一旦成为艺发局的审批员,你可能就意味着失去一些隐私。”据了解,目前艺发局主要通过申报利益的两层制度来规避审批员的偏私行为。审批员一旦获委任,就必须在之后的每年以指定表格向办事处登记利益,同时还需要每年提交个人最新的履历表,而这些资料艺发局必须对公众公开,公众有查询需要都可以向艺发局提出书面申请。在审批过程中,审批员也必须通过审批表申报他与申请者或获资助者没有利益冲突。据了解,审批员在为艺发局执行审批和评核工作时,可以获得150到1000元不等的酬金。但邓小桦笑称,担任审批员工作,其实大多数都是想为香港文化发展出一分力。当被问到在审批过程中是否会偏私,邓小桦立马解释:“当然不会,我们都有利益申报,不申报艺发局也会定期去查,一旦查出来那就成丑闻了。”

  曾多次成功申请过艺发局资助项目的香港艺术组织“活化厅”相关负责人V angi Fong坦言,在香港即便作为新生的艺术团体,也不会担心被其他老牌团体抢去资助机会,“只要你的计划书有想法,能够让人看到真正对香港艺术有推动作用,申请过程还是十分公平的”。V angi表示,每年6月或12月份,艺发局就会在网站公开今年的资助计划,号召艺术团体去申请,“你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计划书,之后便会有审批员过来考察,还会有面试,然后通过打分排名,决定是否得到该计划的资助”。据艺发局透露,每个申请的审批时间因项目而定,一般表演计划约四个月可以按秩序处理,至于出版、展览、电影/媒体艺术制作、跨媒介及其他计划,则约于截止日期后五个月通知结果。

  活化厅曾成功申到过艺发局的“计划资助”项目和免租金使用艺术场地等,V angi表示:“每次来审批的审批员都不是同一批人,这次是国画艺术家,下次是摄影艺术家,就算想拉关系也没办法。”艺发局表示,为了保证审批的专业性,400多名审批员虽然也按十个艺术界别分类,但在每次的审批过程中,通常采取抽签方式随机调配。以致力于新锐视觉艺术的“活化厅”为例,虽然同为视觉艺术界别,“但视觉艺术界别包含的范围非常广,审批员背景各不相同:西方平面、设计、国画、摄影等都是。所以申请也不怕被某些人垄断资源”。

  廉政公署、审计署、港媒充当第三方监督机构

  即便获得了艺发局的资助,这些艺术家们也不能高枕无忧,因为后面还意味着一连串的工作需要配合。V angi透露,在拿到艺发局的“计划资助”项目后,资助期间每次演出或活动,都必须事先知会艺发局,“他们会在当天派审批员过来参与,事后还会就我们的活动拟备艺评报告提交给艺发局,也会提供一份副本给我们,基本上都是关于演出的建议和评价”。艺发局表示,艺评报告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加强艺发局与获资助者/计划筹办者的沟通,并鼓励他们做出自我评价;二是为日后处理同一获资助者提出的申请时,作为审批申请的参考资料。

  一般而言,获得艺发局资助的项目通常都有时间要求,如果获得申请的艺术机构或个人逾期未完成计划书的预期目标,那么艺发局就有权追讨之前的资助资金,而一旦上了艺发局的逾期“冻结”名单,则一律被禁止再提出资助/主导性计划申请,直到逾期项目完成六个月后;有关的或资助团体/个人,如果他们在冻结期内以“主要参与者”身份参与其他资助申请,该申请也同样不会得到艺发局的考虑。艺发局表示,如果资助项目逾期未完成,艺发局会以书面及电话提醒退还款项,若拖欠持续,“则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追讨,以确保资源获得善用”。目前在艺发局的冻结名单上,来自“香港传统戏曲推广中心”和“BarryM alcolm LO W E”的四个计划已经被冻结并要求退还计划盈余。

  担任艺发局大会委员的林沛理向记者表示,自己担任大会委员至今,尚未接到任何艺术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偏私要求。“但你要说是否所有艺发局委员都没有私心,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是人就会有偏好。但香港有办法保证市民的权利,让他们知道,艺发局的每一笔资金是否给予了合适的申请项目,以及这些项目是否较好地完成,是否有更好的项目可以替代。”林沛理讲的“办法”则在于来自第三方的监督。

  此前,获得艺发局“三年资助”的香港小交响乐团和香港中乐团相继被爆出亏吞资助公款的丑闻。2001年香港小交响乐团前总监余汉翁就以盗用公款620万港元被廉政公署揭发,随后被拘捕。而2010年,香港审计署也公布审计报告,批评香港中乐团管理混乱,私下提升管理层外访时机位及住宿规格待遇,并严厉指责“既然接受公费资助,就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办事,否则难以向纳税人交代”。

  艺发局表示,所有受资助团体一向有严格的拨款监管程序,近年来更不断完善拨款机制。其中现已被移交给民政事务处直接资助的“三年资助”的艺团,都经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提供意见,获资助艺团所受的监管也更加严格,包括成立独立董事局、每季提交报告、提供核数师核账报告等。至于艺发局自身以及其他受资助团体,香港审计署也会定期向公众公开对艺发局的审计报告,廉政公署和无孔不入的香港传媒,也担任着艺发局重要的监督角色。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从成立至今,有关艺发局金钱纠纷的丑闻难觅踪迹的原因吧。作者:晏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