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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书画展厅 文化提升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16作者: 管理员阅读: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书画展厅于2012年正式投入使用,该展馆是旧房改造而成,如今各处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损坏,包括展厅长期存在雨水渗漏、墙体发霉、展墙年久失修,满足不了现在的使用需求,为了配合温州建城1700周年系列活动,我院拟于2023年二季度举办“温州建城1700周年书画展”,因此迫切需要进行展厅文化提升工程。现将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书画展厅文化提升工程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书画展厅文化提升工程

二、采购预算

45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期限

20233月—4月20日

四、项目合作内容

(一)墙体渗漏修缮工作

展厅空间优化    

(三)展厅环境改造提升

五、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应根据现行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升工程设计任务要求、图纸等资料,给出专业的设计建议,保证图纸的设计深度要求,合理、合规。

2.提升工程不能对原有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等的安全产生影响,如提升工程过程中因设计不合理引起安全问题,甲方将追究设计企业责任。

3.投标单位应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全力配合甲方做好图纸深化、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4.中标设计企业配合完成施工及后期审计等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书画展厅)提交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我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活动方案参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直接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联系人:叶红雪 0577-88231780,邮箱:756050918@qq.com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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