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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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调入胡俊楷同志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3-04-22作者: 阅读:

  经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温州书画院研究决定拟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现公示如下:
  胡俊楷,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先后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绘画(油画)专业、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专业。1993年参加工作,现为永嘉实验小学书法教师。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共七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文广新局或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经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温州市文广新局人教处 88967184
       温州书画院 88857075

                                    

                                    温州书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