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舞台艺术) 配套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4作者: 管理员阅读:
“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舞台艺术)”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旨在全国范围内挖掘优秀剧本,为进一步创作文艺精品打好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温州贡献。本次大赛已于11月1日截稿,共收到作品180余件。现将“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舞台艺术)”配套活动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舞台艺术)”配套活动
二、采购预算
24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期限
暂定2022年12月至1月下旬
四、项目合作内容
(一)活动执行
1、执行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奖金的发放:共合计约10.15万元。
2、执行于12月底召开评委温州评议会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包含5名评委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和后勤服务等。
3、策划执行于2023年1月举办一场为期2-3天的温州采风研讨活动,约30人参加。如情况允许,期间于温州市区举行颁奖仪式。包括采风研讨活动的交通、住宿、餐饮、嘉宾劳务费等费用支付,承担颁奖仪式场租、主持、现场布置、督导、制作背景板、指示牌、席位签等。
(二)设计制作
1、活动的宣传海报、获奖奖状、横幅、背景等。
2、执行获奖作品集的设计制作:一、二、三等奖作品约15万字,完成排版设计、编辑校对、装帧制作,印刷约200份。
(三)活动宣传
1、采风研讨活动(颁奖仪式)现场的摄影摄像、视频制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提交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我院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活动方案参加,并根据《自行采购项目评分表》提供相关佐证与样品。
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直接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联系人:许女士,0577-88830552,邮箱:wzyishu@163.com。
“第二届温州市剧本创作大赛(舞台艺术)”配套活动比选申请书(1).docx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