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书法作品巡展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8作者: 管理员阅读:
2022年是“东亚文化之都·中国温州活动年”,为大力推进“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和对外交流,彰显温州千年文脉和国际形象,我院拟举办温州书法作品巡展在东亚文化之都成员城市展出,以书法创作、展示促进中日韩三国文化艺术的交流互鉴。现将温州书法作品巡展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温州书法作品巡展
二、采购预算
18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期限
2022年11月末至12月末
四、项目合作内容
(一)展览执行
巡展的展览策划、布撤展、开幕式策划实施等工作;
作品运输:作品总体量约为1米*1米*1米,为了保证展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展品外包装箱应采用坚固、防潮、适合反复装卸的包装材料。以及温州至2个东亚文化之都城市的运输、存储、清点工作;
保险:在整个巡展期间需对所有展品进行至少100万保额投保。
展览现场物料设计与制作,设计展览场地海报、展签等物料,并根据展馆环境进行调整以及安装。
布撤展:与展馆方沟通、协调,按照展馆方各项要求,落实服务。按招标方要求摆放展品,黏贴展签等;展览到期后及时将展品打包运离展馆,并拆除展厅装饰,与展馆方对接场地验收。
展览开幕式:每个巡展点1场开幕式,包含音响、讲话台、席签等。
(二)活动宣传
设计前期宣传海报、电子邀请函、宣传品等
巡展宣传视频:至少1分钟,视频格式为mp4,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每座巡展城市至少50张宣传照片:包含空景画面、观众观展画面和开幕式现场照片等,照片应能充分体现展览氛围,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不小于2M。
媒体报道:巡展城市当地主要媒体各2家,其中纸媒文艺版各1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提交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我院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活动方案参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直接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联系人:马俪净,0577-88855787,邮箱:1888566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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